


促进会发文
(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促进会04号文件)
2017.06.28
云南省珠宝玉石文化促进会文件
云珠宝促[2017]第04号
关于2017年云南省工艺美术
(珠宝玉石设计 雕刻 镶嵌、木雕、民族民间工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非公经济组织、非公企事业、各相关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关于2017年云南省轻纺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及我省专业技术职称经常性评审等有关规定,受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委托,现将2017年我省工艺美术(珠宝玉石设计 雕刻 镶嵌、 木雕、 民族民间工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时间
1、评审范围
在我省从事工艺美术(珠宝玉石设计 雕刻 镶嵌 、木雕 、民族民间工艺)相关专业工作,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3、评审时间
2017年9月。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须贴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进修)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二份,并装订成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3、履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或技术水平的著作或学术论文一式二份、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交三篇,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交二篇,并注明其中一篇是代表论文。
4、申报工艺美术类的还需提交个人作品照片合集一份(作品集样表见附件3),注明作品名称、日期、获奖名称,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5、申报材料报送时应填写《2017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分专业填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和《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袋封面)一并报送(样表见附件1.2)。
三、注意事项
1.在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申报人员,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的,申报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2.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4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参评的必备条件。
3.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执行。
4.评审工作结束后,请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云南省珠宝玉石文化促进会秘书处办理材料清退。
5.文件相关电子表格可到云南省珠宝玉石文化促进会公开网站下载(网址:www.ynzbys.com)。未尽事宜,请与云南省珠宝玉石文化促进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地址:昆明市云纺商业区B座601室。
联系邮箱:1912103668@qq.com
联 系 人:孙莎莎 翁丽萍 李光福
联系电话:0871-63155635(昆明)
0692-4110202(瑞丽)
邮 编:650000(昆明)
678600(瑞丽)
附件:1.2017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2.送评材料一览表;
3.申报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作品集。
云南省珠宝玉石文化促进会
2017年6月16日
抄报: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省直各有关委、办、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各州、市人事(职改)部门,各有关协会,各直属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校对:李光福 打字:孙莎莎